离婚抚养权怎么判断 离婚小孩会判给谁

离婚抚养权怎么判断 离婚小孩会判给谁

现实生活当中的很多离婚纠纷当中,由于双方协商不了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往往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 。而法院会如何进行判决会双方都很关心的事情 。重庆远博律师事务所张瑾律师解析 。
离婚抚养权怎么判断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对于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 。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峻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峻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峻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
(四)、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
(五)、夫妻离婚后,非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抚养费标准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父母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相同的抚养责任,仍有负担子女抚养费的平等义务,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 。
《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长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在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时,以离婚夫妻双方的自愿协商为首选,只有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的规定,抚养费详细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