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罚款怎么交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 现场违章扣分可以用别人的吗
- 交通肇事报案后可以私了撤案吗
- 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下几点小知识要记牢
- 异地交通违章处理步骤怎么走
- 违章扣30分怎么处理
- 违章停车罚款多少
- 逆行发生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吗
- 怎么处罚疲劳驾驶
- 文明交通手抄报内容
- 遵守交通规则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