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 合伙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1.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投资者的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每年2.4万元 。
2.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拨付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2%、14%、2%、5%的标准扣除 。
3.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每个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营业宣传费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可按实际扣除;超过部分,以后纳税年度允许结转扣除 。
4.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每纳税年度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经营)收入的5% 。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 合伙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5.上述第一条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