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初期赋税承袭秦制,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 关于汉朝的赋税

【汉朝初期赋税承袭秦制,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 关于汉朝的赋税】
汉代早期的地方税沿袭秦制 。但考虑到秦王朝亡国的教训,降低了田赋的征收率,先要求十五税一,以后又减为三十税一 。
除田赋外,还还有另外“算赋”、“口赋”、“更赋”等人头税 。算赋起源于汉高祖四年,民15岁至56岁每平均出算赋钱,,120钱为一算,贾人及丫鬟翻倍,出二算 。
惠帝六年缓解算赋三分之一 。口赋是未切丁的人口税 。汉武帝刘彻当政期内用兵之道,财政贫乏,令民3岁至14岁,出口赋每个人23钱 。汉朝要求民20岁开始服徭役,到55岁免去,不服现役的可一个月掏钱二千,此谓更赋 。除此之外,汉朝也有户赋,是指在封君食邑区域内对民户征收一种税,每一户二百钱,供封君列侯享受,没有直接列入国家财政总收入 。
算赋应该是成人征收人头税,田税以前历经由轻到重,由重转较轻全过程,汉代的工业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发展趋势,因此工业等方面的税款也成了国家的主要税款由来,从参考文献上来说,汉代的工商税的税收主要包含工商税、手工业者税、生意人税和进口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