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会计交接注意事项如下: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 , 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2、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 , 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会计交接注意事项是】4、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 必须由监交人负责监交 。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 , 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 , 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5、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逐项核对点收;
6、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 , 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 。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 , 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
- 南充有哪些会计学校
- 会计的理论和实践有什么区别
- 绣球花水养注意事项
- 对联要求及注意事项
- 注册会计师考试必须在几年内通过
- 注册会计师都学些什么
- 注册会计师如何控制函证的过程
- 非会计专业考注册会计师吗
- 喝咖啡注意事项与禁忌
- 苏虎养殖方法和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