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小三了怎么走法律程序,法律怎么处理小三

被小三了怎么走法律程序,法律怎么处理小三

原配对“小三”的恨 , 就像不共戴天的冰霜与火焰 。
丈夫出轨 , 妻子认为第三者破坏了我的家庭 , 暴打“小三”不解气 , 甚至想让对方蹲监狱 。
当然 , 丈夫与“小三”苟合是对婚姻极大的破坏 , 但妻子能就此要求法律惩罚第三者吗?
这个问题得分两种情况来看 。
一、能否构成重婚罪?
实行一夫一妻制必须禁止重婚 。我国《刑法》第258条明确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 , 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就是说 , 假如丈夫出轨第三者构成重婚罪的话 , 则有可能追究“小三”的刑事责任 。
重婚行为主要指三种情况:
(一)有配偶并且已经登记结婚了 , 又与他人登记结婚 , 构成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
(二)有配偶并且已经登记结婚了 , 与他人虽然没有登记 , 但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
(三)没有配偶 , 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 也属于重婚 。
对于这三种情况 , 假如你有足够证据证实重婚行为 , 法院会按自诉案件立案 。假如证据不足 , 也可以哀求公安机关侦查 , 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 追究“小三”的刑事责任 。
需要注重的是 , 假如单身者不知道对方是有配偶的人而与之结婚 , 一般不构成重婚罪 。
但从婚姻家庭的角度来讲 , 无论无配偶的一方是善意还是恶意 , 都破坏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 对其婚姻无效的认定没有影响 。
二、妻子能否起诉“小三”要求损害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 ,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 , 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
这项规定 , 排除了妻子起诉“小三”要求损害赔偿的可能 , 也就是说除非触及重婚罪 , 妻子一般不能直接起诉“小三” 。
【被小三了怎么走法律程序,法律怎么处理小三】但是 , 假如男方婚内出轨 , 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 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购置房子、车子、珍贵首饰等 , 由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 夫妻对共同财产不区分份额的享有所有权 , 在双方没有其他书面约定的情况下 , 男方的赠与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
此外 , 包养“小三”并赠予其财物的行为严峻违反了社会的公序良俗 。
基于这两点 , 妻子在把握了丈夫向“小三”赠予财物的充分证据后 , 可全额向“小三”追回 。
《民法典》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 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 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续或者受赠的财产 , 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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