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上的过失有哪些表现形式

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 , 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 , 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 , 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缔约上的过失的表现形式有:
1、假借订立合同 , 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
3、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
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这类行为主要是指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 通常有以下情形:
1、未尽通知、协助等义务 , 增加了相对方的缔约成本而造成损失 。
2、未尽告知义务 。
3、未尽照顾、保护义务 , 造成对方当事人人身、财产的损害 。
《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 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它包括:
(一)假借订立合同 , 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缔约上的过失有哪些表现形式】(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