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应具备的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内容】(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 应激性溃疡大出血哪些需要手术治疗?
- 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 如何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 玉米石的风水学应用-玉米石在家居中的作用
- 格式试剂 格式试剂和酯的反应机理
- 天堂2盟标
- 速冻烧麦选购技巧是什么
- 应县木塔门票政策 应县木塔门票信息+开放时间
- ps替换颜色总是灰色 ps为什么替换颜色没反应
- excel2010是应用软件吗 excel是应用软件吗
- 苹果是无法下载和使用应用宝的 苹果可以下载应用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