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作用各是什么 盈余公积的用途4个


盈余公积的用途4个
1、弥补公司亏损:当企业发生亏损的情况时,由企业自行弥补,按照国家规定,企业可以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并且股东大会批准后,可以使用公司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
2、 转增公司资本:企业通过股东大会批准可以将盈余公积金按照股东原本的持股比例来转增资本,并且转增资本后所留下的盈余公积金的数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3、分配股利:企业当年若没有利润,原则上是不可以分配股利的,但为维护自身信誉,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
4、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盈余公积金是企业留存利润的一部分,可以让企业用于投资新项目或者扩大生产规模 。
以上就是盈余公积的四个用途 。
盈余公积的含义
盈余公积指的是企业在纳税后所剩的利润中提取出来的,留在企业内部,有特定的用途的利润积累,可以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 。公益金是专门用于企业员工福利设施建设的支出 。一般盈余公积又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是国家规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是企业自身决定提取的 。

盈余公积是干什么用的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形成的、存留于企业内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积累 。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盈余公积的用途:
弥补亏损
企业发生亏损时,应由企业自行弥补 。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
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 。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 。
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 。企业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期间未弥补足额的,尚未弥补的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
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企业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
转增资本
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 。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
分配股利
分配股利,原则上企业当年没有利润,不得分配股利,如为了维护企业信誉,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该项公积金仍有结余 。
(2)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时,股利率不能太高 。
(3)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
企业提取盈余公积的用途包括哪些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提取盈余公积的主要用途:
1、弥补亏损:企业发生亏损时,应由企业自行弥补 。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
2、转增资本: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 。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
3、分配股利:原则上企业当年没有利润,不得分配股利,如为了维护企业信誉,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该项公积金仍有结余 。
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时,股利率不能太高,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6% 。
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
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作用各是什么?法定盈余公积的用途:
1、弥补公司亏损;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3、转增公司资本(转增时所留存的该科目余额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任意盈余公积是有企业自愿计提的,是否计提及计提多少由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 。目的减少了当期可以分派股利的利润额,其目的在于保持财力以应付特殊情况 。
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
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在于各自提取的依据不同 。
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 。
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则由企业自行决定 。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任意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的用途 盈余公积解释1、盈余公积的用途很多 。例如,在企业亏损时,可以自行弥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来弥补;可以转增资本,但是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批准;可以分配股利,但如果当年企业没有利润,不得分配股利 。
2、盈余公积(Surplus reserve) :各种积累资金 。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
3、指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形成的、存留于企业内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积累 。盈余公积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 。公益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购建职工宿舍、托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 。旧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制企业按照税后利润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2006年新公司法仅规定公司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 。取消了所有关于“法定公益金”的规定 。公司制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规定比例10%从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中提取 。按照《企业所得税》规定,以前年度亏损(5年内)可用税前利润弥补,从第六年起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 。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主要用途是什么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用途:
1、弥补亏损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发生亏损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来弥补,当发生的亏损在5年内仍不足弥补的,应使用随后所实现的所得税后利润弥补 。
当企业发生的亏损用所得税后利润仍不足弥补的,可以用所提取的盈余公积来加以弥补,但是,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应当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 。
2、转增资本(股本)
当提取的盈余公积累积比较多时,企业可以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股本),但是必须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而且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股本)后,留存的盈余公积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
3、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在特殊情况下,当企业累积的盈余公积比较多,而未分配利润比较少时,为了维护企业形象,给投资者以合理的回报,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也可以用盈余公积分派现金利润或股利 。
扩展资料:
盈余公积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 。
1、公益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购建职工宿舍、托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 。旧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制企业按照税后利润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
2006年新公司法仅规定公司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 。取消了所有关于“法定公益金”的规定 。
2、公司制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规定比例10%从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按照《企业所得税》规定,以前年度亏损(5年内)可用税前利润弥补,从第六年起只能用第六年税后利润弥补 。
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在计算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 。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
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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