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 中国贫困家庭标准


什么样的家庭条件算是贫困户
贫困户的界定,可以参照下面标准:
1、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
2、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
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
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5、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6、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7、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8、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城乡低保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户 。
县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当以低保家庭为单位为其在代理金融机构开设专门账户,代理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城乡低保对象收取账户管理费用;实行涉农资金“一卡(折)通”的地方,应当将农村低保资金纳入“一卡(折)通”,统一发放 。

贫困家庭标准是怎样的法律分析:1.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2.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5.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6.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7.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8.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
第十四条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
第十五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

贫困户的标准是什么?法律分析:申请贫困户的条件有:
1、持有当地常住农业户口;
2、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
3、有劳动能力,但因病、因残、因灾、因自然条件差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家庭 。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 。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如下:
1、学生属于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2、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3、学生户籍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和学校收费标准;
4、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负债状况;
5、学生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其他就学子女等负担情况,劳动力文化和职业、收入情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 中国贫困家庭标准】6、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合理性;
7、学生本人健康状况等 。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 。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贫困户标准是什么条件划分贫困户标准条件如下:
1、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2、家庭住房困难,还居住在危房里面,没有资金进行改造房屋;
3、家庭因贫困无人参加新农村医疗保险,没有医疗保障;
4、家庭成员因贫困不能到学校进行义务教育,或者因为贫困而不得已辍学在家,或因学习教育使家庭负担加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
贫困户的标准是什么;01
贫困户通常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65元的家庭 。当然,也分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等档次 。并且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标准,以2020年1月兴宁市农业农村局的回应为例,贫困户认定标准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00元的农户 。
贫困户指生活困难家庭,没有专门政策补助,通常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65元的家庭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非常严格的划分标准: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
而按照中国现行的年人均收入2300元人民币的农村扶贫标准计算,国内目前仍有4000多万贫困人口 。
家庭贫困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和财政部门参照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市、州)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 。认定标准可设置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等2-3档 。
因此,申请贫困户的具体条件是什么,大家还要了解当地的政策 。以2020年1月兴宁市农业农村局的回应为例,贫困户认定标准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00元的农户,并结合“四看”、“五优先”等综合因素来认定 。“四看”即: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力强不强、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 。“五优先”即:低保户优先、无房户和危房户优先、重大疾病和残疾户优先、因病返贫和因灾返贫户优先、因教和因老致贫户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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