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
1、标的质量的责任 ,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
2、标的数量的责任,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 , 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
3、包装定作物的责任,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 , 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
【法律依据】
【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 , 交付工作成果 , 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 女老板带我出差 忘了带合同被她大骂一顿
- 签劳动合同前应注意什么
- 哺乳期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 国企正式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 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怎么走
- 房屋买卖合同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
-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 合同仅仅约定了单方违约金有效吗
- 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合同需要签订吗
- 租房合同到期后会自动续签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