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患者转院后死亡,家属以“未及时转院”等过错向第一家医院索赔289万( 二 )


危重患者转院后死亡,家属以“未及时转院”等过错向第一家医院索赔28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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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患者转院后死亡,家属以“未及时转院”等过错向第一家医院索赔289万】本案中 , 患者重症胰腺炎诊断明确 , 腹腔感染明显 , 已出现感染性休克症状、体征 , 市医院应该及时给予手术治疗 , 而其让患者转院不仅违反了规定 , 也使患者错失了手术救治的时机 , 因此被鉴定机构认定存在过错 , 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 。
另外 , 关于工伤保险与医疗纠纷能否获得双重赔偿的问题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 , 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视同工伤 。 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中遭受伤害时能够得到医疗救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 , 其与侵权责任属不同的法律关系 , 不存在法律竞合 , 因此本案中患方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并不影响市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
(本文系医法汇原创 , 根据真实案例改编 ,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均采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