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诉的书写要求

【主诉的书写要求】主诉的书写要求如下:
1、主诉要精练准确,症状不能超过20个字;
2、由于国际数制的统一要求,书写时间的数字要统一选用阿拉伯数字;
3、词语要规范严谨尽量用医学术语 。主诉不能完全按病人的原话原意书写,需经医师加工润色后尽量采用医学术语写出;
4、因两组不同疾病的症状就诊时分段书写 。不管病人患有多少种疾病,主诉只写促使本次住院的疾病 , 其余疾病的症状和病史放在过去史写;
5、写入主诉的内容在症状、体症、时间等方面要和现病史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