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的判决,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
【没收财产由谁执行】【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没收全部财产的 , 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 , 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
第六十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 , 应当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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