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企业终止IPO审核,是因为注册制导致惧怕现场检查吗 ipo现场检查流程


抽查20家拟定上市公司,居然出现“退出率百分百”的情况,究竟是为什么?
主要是因为这批申请IPO的企业,本身资质就不算合规,所以避免抽查出问题,所以选择自动退出 。其实证监会这种现场检查的方式,很多年前就尝试过,当时是为了缓解IPO堰塞湖现象 。而如今A股进行注册制改革,很多企业又重新排起了长龙,希望可以通过IPO 。所以为了缓解这种现象,也为了更好的筛选出优质企业,所以又开始了现场检查 。目前来看,效果还是很好的,已经退出材料申请的企业,显然自知有问题,相信这种做法,也能有效威胁那些还在排队上市的劣质企业 。
其实从去年底开始,IPO的审核就明显严格了,有投行工作人员透露,去年上半年部分企业在科创板实现两到三个月就完成了IPO,但今年以来,IPO时间普遍都在三个月以上,审核时间明显延长了 。
目前来看,未来一年内,IPO的收紧政策都将会持续,现场检查的次数还会增加 。收紧的主要原因就是申请IPO的企业,资质很不好,早前就有多家投行因为保荐责任不到位,结果被处罚了,所以可以看到证监会不旦是对申请IPO的企业,事实上对保荐机构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
参考资料: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2月26日表示,IPO申报企业排队现象也反映出,实施注册制后市场有一逐步适应的过程,有关方包括发行人、中介机构等对注册制的内涵与外延理解不全面、对注册制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关系把握不到位、对注册制与交易所正常审核存在模糊认识,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 。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称,“近日,我会启动对各板块企业的现场检查并完成抽签工作,后续将抓好落实,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发行人信息披露及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问题进行分类处理,严格对保荐机构的评价标准,加大奖惩力度,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 。我会将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常态化开展问题导向及随机抽取的现场检查,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上市 。”

多家企业终止IPO审核,是因为注册制导致惧怕现场检查吗?主要是这些企业本身就有问题,所以担心现场检查出来,才提前终止了IPO 。媒体报道,日前证监会对正在排队IPO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目前已经有20家企业被选中,成为检查的目标 。而且了现场检查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主动撤回相关的IPO申请,目前创业板和科创板累计有37家企业已经显示为撤回申请 。有分析人士指出,这些主动撤回的企业,基本上已经经过了一轮反馈之后,又主动撤回的,其实真正的原因大家心知肚明,在问讯的过程中,企业肯定没有得到积极的反馈,所以才选择撤回的 。
据悉,这种现场检查的制度,是从当年A股堰塞湖背景下诞生的,如今注册制实施,申请IPO的企业又开始了大排长龙,不少企业都希望借助这次注册制机会完成上市IPO,但从这段时间的反馈来看,申请IPO的企业质量,远不如去年注册制刚刚开始的时候,所以今年以来,审核未通过的企业数量也越来越多了,而如今现场检查制度,再度重启,无疑是为排队申请IPO的企业打上一剂冷静剂 。
其实早前证监会就透露过,目前一些保荐机构没有履行其应有的保荐责任,很多资质明显不合格的企业也被送入IPO审核之中,不仅浪费政府的资源和时间,还会吸引更多不合资质的企业来进行IPO申请 。
参考资料:

科创板有3家IPO企业终止审核,分别为紫泉能源、百子尖、博创智能;创业板有2家IPO企业终止审核,分别为木瓜移动、时代凌宇 。这些企业均因撤回IPO申请材料而终止审核 。
值得注意的是,这5家企业均被抽中现场检查 。另外,近期撤回材料终止IPO的6家企业也在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名单中 。这说明20家抽查企业已有11家撤回材料 。这也是注册制板块纳入现场检查范围后的首次抽查 。
多位受访人士告诉第一财经,目前审核标准没有变化,这些IPO企业撤回材料主要是因为被抽中现场检查,因为根据以往情况,被抽中检查后的IPO企业通过率较低,所以这11家企业在现场检查还未开始时便撤回了IPO申请材料 。
对此,有业内人士称,这与2020年中期后申报IPO的公司较多有关系,现在IPO审核节奏和批文节奏都较为正常,“打铁还需自身硬,优质的IPO公司材料准备充分,无需担心害怕,带病闯关、存侥幸心理的IPO公司则难以过关 。”

创业板ipo现场督导形式
为了规范创业板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现场督导行为,督促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切实履行对创业板申报项目的核查把关责任,提高发行上市文件信息披露质量,2021年4月30日,深交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以下简称《指引》),以规范现场督导行为,提升现场督导透明度 。
创业板IPO现场督导的关注要点主要涉及:
1.财务问题,例如:收入核查、收入确认、收入截止性核查、成本核查、成本结转、现金分红与资金流水核查、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核查、原材料采购核查、期间费用核查、毛利率、会计差错、财务内控不规范性等 。
2.交易与关联交易,例如:关联交易、供应商核查、关联方与发行人供应商重叠;关联方转账、关联方与发行人供应商重叠;发行人与关联方员工混用等 。
3.企业采购与销售,例如:采购原材料价格的公允性、部分实际入库数量与约定采购数量不一致、采购金额;销售金额与依据客户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测算的客户采购金额的差异情况;第三方回款及销售与收款的细节测试等 。
4.中介机构,例如:中介机构执业质量、保荐人履职、中介机构对客户/供应商的实地走访、保荐人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相关事项的核查情况等 。
5.其他如:信息披露、资金来源、内部控制、业务合规性/独立性、主要客户、股权转让、实控人认定、历史沿革、前次申报现场督导的情况等相关问题 。
创业板强化了保荐机构职责,其具体有哪些方面的规定?
根据创业板IPO办法规定,在现有保荐制度框架下,针对创业板特点强化保荐人在尽职调查等方面的专业责任,实行持续督导制度,建立适合创业板的发行上市保荐制度 。相关内容在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对创业板保荐人的相关管理规则中予以明确 。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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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继续深入开展IPO企业现场检查吗?证监会3月16日通报了2017年下半年IPO企业现场检查及问题处理情况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为深入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理念,切实强化IPO申请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审慎执业,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2017年下半年,证监会在做好新股发行常态化工作的同时,对22家IPO在审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 。
总体上看,本次现场检查严格落实了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理念,继续保持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势,向市场有效传导了监管压力,对净化IPO市场环境、严把准入关口、支持优质企业发行上市起到了良好作用 。
常德鹏表示,2018年上半年,证监会将继续深入开展IPO企业现场检查工作 。检查范围主要包括:信息披露质量抽查抽中的企业;日常审核中发现存在明显问题或较大风险的企业;反馈意见或告知函等回复材料超期未报的企业 。通过常态化现场检查,督促IPO申请企业提高质量,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为坚决打好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重大风险攻坚战做出努力 。
全面注册制只差临门一脚,为何踩下急刹车?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长吴晓灵近日撰文指出,监管部门没有“保真”的责任,但是有义务“打假” 。(ICphoto/图)
2021年4月6日,中国证监会批准,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正式合并,合并后总市值将超20万亿 。市场解读,监管部门在为全面注册制扫除障碍 。
深交所却表示,目前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已全面铺开,全市场注册制推出还需时日 。3月20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也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圆桌会上称,要把(注册制)改革条件准备得更充分一些 。
实际上,监管加紧了IPO事前抽查,才导致企业大幅撤回上市材料 。证监会公开表示,这些公司放弃上市,并不是因为企业问题有多大,更不是因为做假账,而是一些保荐机构执业质量不高所致,不少中介机构尚未真正具备与注册制相匹配的理念、组织和能力,还在“穿新鞋走老路” 。
多位受访人士却担心,改革思路会走回审核制的老路 。监管部门通过现场检查,依旧担任了看门人的角色,或与注册制最初的思路相背离 。
“注册制”三字贯穿中国资本市场改革二十余年,并于2019年6月“官宣”科创板,2020年8月试点创业板 。当年10月,监管部门还进一步表示,全市场推行注册制的条件已经逐步具备 。
A股全面实施注册制看似只差临门一脚,为何踩下急刹车?
券商(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所被称作IPO的“三驾马车”,一家企业完成上市,需要由券商来制定上市方案并承销股票,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等财务信息,由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三者各司其职,券商为主,后二者为辅 。
对方拉汪云飞签字,是想让他一同担责 。券商虽然是IPO的主导机构,但是所做决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师事务所调查的财务信息,多一个人担责,面对监管的质询,身上的责任就更轻一些 。
2021年1月29日,为加强首发企业信息披露监管,证监会出台《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检查IPO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及中介机构执业质量 。2天后有20家企业“中签”受审,短短十个工作日内却有16家撤回材料,令市场哗然 。
在注册制下,公司上市门槛被大幅降低,中介机构的角色显得尤为重要,它们也被视作资本市场的第一个“看门人” 。如今,监管一挺进,中介却溃散,更显得中介机构们“心虚” 。市场将矛头指向了中介机构,指责其未“勤勉尽责” 。
汪云飞分析,中介选择退出的原因一般有两种:一是和上市公司一起“带病闯关”,但遭遇严监管后只能妥协退出 。根据2020年3月正式施行的新证券法,券商如果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保荐书,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最高将面临100万到1000万的罚款,高额罚款无疑吓退了部分“问题企业” 。
另一些中介的退让,或许只是考虑到风险和收益并不匹配 。以会计师事务所为例,一个IPO审计项目的收费普遍在800万—1000万间,项目越大、辅导时间越长,价格越高 。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数据,2019年能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共40家,行业总收入515.3亿元,其中证券服务收入为165.7亿元,这还包括了来自上市公司的年审收入 。粗略计算,上市辅导收入占到事务所总收入的三成都不到 。
“会计师事务所最大一块收入来自国企(非上市公司),尤其对内资所而言 。”汪云飞说 。根据国资委相关规定,大中型国企和央企的财务审计需要进行招标,国企规模越大,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挑选就越严苛 。想要参与招标的底线是,近三年内不能有监管部门的处罚,否则会被排除在国资委的筛选池外 。
2019年起,监管加紧了IPO事前检查,往往对上市公司和中介进行多轮问询,“每问一次,中介都要坐在边上等待监管的质询 。”根据证监会最新发布的《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第十九条,发现中介机构及相关执业人员未勤勉尽责、在执业质量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证监会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严格监管下,中介就开始衡量起了风险和收益:放弃上市,虽然挣不到这笔钱,但能维持事务所业务基本盘不受影响 。承接上市项目,有可能被监管认定为“带病闯关”,影响到其他收入,毕竟中介对上市公司的调查是有穷尽的,而且监管对于“勤勉尽责”并未给出明确定义 。
监管的威慑力在资本市场蔓延 。
2020年12月31日,全国首例公司债券欺诈发行案件——“五洋债”欺诈发行案在杭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除发行人五洋建设外,陈志樟(五洋建设实控人)、德邦证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评级公司大公国际等五名被告均不服一审判决 。
一审判决陈志樟、德邦证券及大信会计对五洋建设应负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公国际在10%范围内,锦天城律所在5%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按照“五洋债”赔偿金额7.4亿计算,责任最小的律所也要赔偿近3800万 。
这也成为中国证券欺诈民事赔偿诉讼史上迄今为止赔偿金额最大的案例 。虽然案件发生在债券市场,但对于欺诈发行的定义、中介责任范围认定等问题同样适用于股市 。
受损的投资者无疑对判决结果感到满意,但上述五名被告均提起上诉,锦天城律所的上诉理由甚至写道:一审判决对于连带责任的滥用严重违反公平原则和权责利匹配原则,若成为有效先例,必将对金融市场造成致命打击 。
民商法圈“炸锅”了 。判决出来没几天,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巍就被同行拉上了一场线上会议,探讨中介机构到底怎样才算“勤勉尽责” 。
深圳证监局在1月18日的“证券期货机构监管通讯”提到,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并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
此次刑法修改表明了国家“零容忍”打击证券期货犯罪的坚定决心 。大幅提高了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和操纵市场等四类证券期货犯罪的刑事惩戒力度 。
曾陆续担任多家券商首席经济学家的管清友形容,如今的强监管下,中介主动造假就相当于“顶风作案”,“监管把规矩定好,清清爽爽的事情,不要搞得这么复杂 。”
为此,他建议,交易所应尽快与证监会脱钩,变成纯粹的一个资本市场服务机构,也是被监管主体 。
注册制诞生于1930年代的美国,美国联邦政府颁布《证券法》与《证券交易法》,规定联邦政府对证券发行实施注册审查,只对申请者作出披露要求,即原则上不对公司的盈利、管理等实质性内容设置门槛,而仅着眼于公司“是否披露了事关投资者的重大信息” 。
为了对抗上市公司造假,美国有一套完整的从民间到法律、再到市场层面的约束机制 。譬如美国民间有“吹哨人”制度,属于一种“证券举报人激励和保护”机制,监管鼓励上市公司内部人士爆料,有助于大幅降低行政监察成本,遏制违规发生 。
根据相关法律,举报人只要自愿提供了信息、促成了监管执法行动或者相关诉讼,并最终产生超过100万美元以上罚款,就能够获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现金奖励,奖金金额相当于是处罚上市公司金额的10%到30% 。
2019年3月,SEC就公布了一起举报成功案件,美国知名银行摩根大通因私自将客户的资金投入到自己公司旗下基金,被罚款3.07亿美元,而两位爆料人都获得了千万美金以上的举报奖金 。
证监会早于2014年6月公布了《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旨在鼓励 社会 公众参与市场监管工作,威慑违法违规行为,但最高金额只有30万元,“相比之下我们此前最高30万的奖励,还是和美国动辄千万奖励的差距太大了 。”黄建中介绍,2021年3月新证券法实施后,这一数额被提升到60万 。
再比如集体诉讼制度,这被视作威吓上市公司造假的杀手锏,因为一旦发起集体诉讼,美国公司将面临巨额的索赔 。新证券法,赋予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投服中心)特别代表人诉讼、股东权利代为征集等职责,被称为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制度,但跟美国的集体诉讼制度还是有较大不同 。
2021年3月,投服中心公开接受某制药公司投资者委托,如在法定时限内接受50名投资者委托,将普通代表人诉讼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
黄建中解释,投资人可以先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由投服中心确认是否介入 。如果决定介入并成功接受50名以上、符合标准的原告委托后,那么诉讼将“升级”为特别代表人诉讼,由投服中心出任诉讼代表人 。好处是,大型案件可以集中受理为一个案件,审理的效率更高,而且投资者只需向法院缴纳诉讼费用,还节省下了大笔的律师费 。
股市做空机制也是平衡美国股市的重要力量,而在此前的科创板试点中,做空机制同样被复制到了A股中 。
观察吹哨人、集体诉讼等制度不难发现,美股中的这些市场制约力量最初的源头并非资本市场,这些制度原先就被用于民事诉讼领域,SEC不过是将这些“工具”搬到了资本市场,这也和A股市场情况大为不同 。
“靠证监会一个部门去推动整个系统工程的建设,势必难度较大,其间也存在摸着石头过河、稳步推进的问题 。”黄建中说 。
注册制前,证监会承担了审核的职能 。试点后,相当于将审核权限下放到了交易所,而监管机构秉持“默示同意”的原则 。
然而在多位受访人士看来,现实执行中却仍走了审核的老路,“交易所应该是个服务机构,而不是二监管 。”管清友解释 。
据他此前研究,美国的注册制体系也有实质性审核,美国本土企业在IPO之时,需要在联邦(SEC)与州同时注册,并且需要通过交易所的审核,其中联邦以信息披露为主,各州普遍实行实质审核,旨在控制证券投资风险 。
这也给监管的角色带来了根本性变化,如果监管事前对上市公司进行了严格审查,市场就会默认该公司具有相对较高的资质,其后续的IPO发行也就不容易出现“破发”的情形 。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长吴晓灵近日撰文指出,监管部门在证券发行中的作用,主要是保障公众投资者的知情权,防范信息不对称风险 。审核的目的不是判断和控制风险,也不能保证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实性,主要是审核融资人以及相关中介机构是否履行公开发行的法定程序,以及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是否充分遵循了相关规则 。
她形容,监管部门没有“保真”的责任,但是有义务“打假”,通过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和刑事的追责体系,显著增加欺诈发行的违法成本,降低非法获利的预期,从而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 。
在管清友看来,试点一年多的注册制已经开始发挥作用,股市的两级分化正越来越严重 。“这说明注册制起了作用,通过市场的调整机制,逐步筛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而那些质地不佳的股票,正在被淘汰 。”
张巍则提醒,不该由监管来为投资者挑选公司的好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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