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低保户是一个人还是一家人


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 。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向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申请低保 。
重病人员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就可申请低保,而不受病种的限制 。
【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低保户是一个人还是一家人】申请低保注意事项:
1.凡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不得颂弯宴享受低保政策 。
2.家庭存款、有价证券、债券总值高于所在县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或者家庭拥有高档小车的不得享受低保政策;
3.拥有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工程机械的不得享受;
4.拥有两套以上商品房(农村新建房)或拥有别墅,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不得享受;
5.家庭实际生活水平和财产状况明显偏高的不得享受 。如新购买贵重首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等奢侈品消费的,拥有企业、注册公司,且一年内有纳税记录的不得享受低保政策 。
低保野银标准:
低保限定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
以陕西省为例:现行城市低保标准610元/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10元实行补助救助);
现行农村低保标准4830元/年,补助标准分为三档 。
分类施保:重病、重残人员现行标准202元/月;70岁以上老人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现行标准121月/月 。
低保申请程序:
1.个人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居民)委员会提交申请 。
2.村民(居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评议 。
3.镇社保站所审核 。
4.县民闹简政部门审核 。
对于想申请低保的群众来说,最主要的是自己要写申请书提交给当地村(居)委会 。
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单人低保户的标准是:1、没有经济来源、劳动能力以及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或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无法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或村民;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或村民 。
法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低保户是什么标准啊?法律分析: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低保标准最低600元/年,最高2560元/年 。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 。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
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办理低保户的,一般需要满足3个条件 。分别是: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不能安置赡养人或者扶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领取工资或者最低工资、退休人员养老金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水平的居民 。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
法条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第四条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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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低保户的标准: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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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标准是什么?
一、低保户的标准是
1、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不包括五保户) 。孙则
2、在农村居民没有土地,且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村民 。
3、退伍归来的军人,因自身伤病或者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来源或者是生活水平低于正常标准的 。
4、若是存在赡养老人、抚养儿童的人,其自身生活困难,也可以申请低保 。
5、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的洞凯脊人因为某种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 。
6、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没有劳动能力、没有赡养人或者是抚养人的村民 。
二、低保户和贫困户的区别
1、低保户
低保户是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
补助对象不同:
1)发生重大灾难,失去生活保障的;
2)发生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因病致贫的;
3)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的;
4)多个子女在读高中或全日制大专、本科等院校;
5)未成年的孤儿;
6)已扎二女户困难家庭;
7)军烈属困难家庭,困难老党员,困难老村干部 。
申请机关:民政部门主管
救助方式:国家以定期发给低保金的方式进行救助
认定标准:低于我县低保标准,可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由民政部门管理 。
2、贫困户
贫困户指生活困难家庭,没有专门政策补助,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65元的家庭 。
补助对象不同: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
申请机关:扶贫办(局)主管
救助方式:由当地县级以下地方政府实施多种帮扶措施帮助脱贫
认定标准:收入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贫困线以下的居民家庭,由扶贫开发部门管理 。
低保户每个月多少钱
低保户是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一般由于地区差异比较大,分为以下2种:
1、农村低保
第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分别为530元;第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500元;第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310元;第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230元 。
2、城市居民低保
第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分别为600元;第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纳渗准为500元;第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400元;第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370元 。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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