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孕期或哺乳期在劳动权利受到了侵犯时,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通过本单位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 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哺乳期和孕期发生争议怎么解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 ,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 , 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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