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转士官怎么做

1、本人申请 。由本人在选取工作开始前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
【义务兵转士官怎么做】2、基层推荐 。由军人委员会组织召开军人大会 , 以无记名投票形式对申请人进行群众评议 。基层党支部根据群众评议结果 , 依据本单位选取指标、选取条件和申请人服现役期内各个年度考评结果进行集体研究 , 采取口头、举手或者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推荐对象 。同一岗位申请选取的对象较多时 , 可以排列先后顺序差额推荐 。
3、机关考评 。由具有选取批准权限单位的司令机关会同有关部门 , 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推荐对象进行选取考评 , 择优提出预选对象名单 。高级士官选取前 , 审批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预选对象进行专业考评 。
4、选前公示 。由具有选取批准权限单位的主管部门将预选对象的群众评议结果、考评成绩、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拟选取专业岗位以及编制等级等内容进行公示 。公示范围为:初级士官在营连级单位 , 中级士官在团(旅)级单位 , 高级士官在师(旅)级单位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日 。
5、组织审批 。由团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提出士官选取方案 , 按照士官注册的有关规定上报审核后 , 提交党委集体讨论决定选取事项 。属于本级审批选取的士官 , 以军政主官名义下达选取命令;属于上级审批选取的士官 , 报经具有选取批准权限的党委审批 , 并下达选取命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