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鉴定时间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
【法律依据】
【伤残等级鉴定时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