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乐昌市2022年秋季乐城辖区初中招生方案


韶关乐昌市2022年秋季乐城辖区初中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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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关于2022年秋季乐城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完全中学、乐昌启智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按照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原则,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各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在执行有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工作中要坚持面向整体,立足大局,科学谋划,坚持义务教育公平性原则,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切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确保所有在我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阳光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做好失学辍学适龄儿童情况排查,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
二、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一)明确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具有当地正式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 。
(二)明确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统筹安排、取消择校 。各校要继续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全力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所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 。
2.坚持统筹兼顾,切实保障不同群体入学 。继续坚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 。认真执行《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修订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韶参加初中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17〕16号),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权利 。对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来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按当地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入读义务教育学校,按规定享受居住地基本教育公共服务 。各校要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要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入学操作程序,坚持依法依规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在招收国际学生时,要按照《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公安部外交部第42号令)有关要求,规范学校招收、培养、管理国际学生的行为 。
3.统筹做好教育资源配置,严格执行标准班额招生 。各镇(街道)要依据区域内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加快学校建设,保障足够学位供给 。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应根据省教育厅初中起始年级有关班额的规定(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班),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免试入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资格考试 。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各校要加强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
5.坚持规范管理,继续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
认真落实教基厅〔2019〕1号文明确的“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 。各地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继续坚持按免试入学原则进行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适龄儿童、少年可以自愿选择报读民办学校 。
6. 切实保证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认真做好残疾儿童摸底调查工作和特殊教育学校(含随班就读)招生工作,采用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对适龄残疾儿童实施特殊教育 。切实保证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特殊教育学校(含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招生和普通中小学同步进行 。各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孤独(自闭)症、脑瘫儿童、多重残疾的适龄儿童实施义务教育,确保其入学率达到普通适龄儿童水平,实行“零拒绝” 。中重度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要教育形式,并适当采取送教上门形式 。轻度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尤其是轻度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应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为主要形式,对确实不适合随班就读的,要指导、动员这些残疾儿童到我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者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教育 。
(三)确定乐城辖区划片方案
乐城城区公办学校七年级招生按各片区内的中小学就近对接的方式进行划片招生 。
1.A区(乐昌四中)对口小学:乐昌四中小学部、附城小学、铅锌矿小学、乐园小学、果育小学 。
2.B区(乐昌实验学校)对口小学:乐城一小 。
3.C区(乐昌三中)对口小学:乐昌三中小学部、乐昌小学、乐城二小、西联小学、大源中心学校 。
4.D区(新时代学校)对口小学:新时代学校小学部、河南小学、凤凰小学、乐城三小 。
(四)明确生源分类
1.第一类生源:乐城街道户籍生源(包含大源户籍生源)
(1)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且家庭实际住址与户籍一致 。
【韶关乐昌市2022年秋季乐城辖区初中招生方案】(2)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已在乐城街道辖区内购房,家庭实际住址(房产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购房时间到2022年8月31日已满18个月或以上),以房产地址派位 。
法定监护人之一属乐城街道户籍,其子女与另一监护人户籍属非乐城街道户籍的,经身份核实后,视为第三类生源,可以按法定监护人之一的乐城街道户籍地进行派位 。
2.第二类生源:特殊群体
属下列特殊群体的家庭,可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经审核属实的,将视其与乐城街道户籍(第一类)生源同等,优先安排学位 。
(1)烈士子女 。
(2)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复退军人子女 。
(3)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
(5)经乐昌市委组织部认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经乐昌市招商部门认定招商引资企业高管子女(正副董事长和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总工程师等) 。
(6)台胞子女、华人华侨子女、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子女 。
(7)符合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11号)文件精神的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医务人员子女 。
(8)孤儿(由社会福利机构出具证明) 。
(9)援藏、援疆、援川及援亚非拉的工作人员的子女 。
(10)在中国边疆、海岛的工作的工作人员的子女 。
(11)其他符合省、市有关优待政策的 。
3.第三类生源:非乐城街道户籍在乐城辖区已购房类生源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法定监护人之一已在乐城街道辖区范围内购房,购房时间到2022年8月31日满18个月或以上 。小孩户口跟随(外)祖父,且房产属于(外)祖父母,购房年限满18个月或以上的,视为符合条件 。
(2)(韶关市以外户籍生源提供)法定监护人之一持有乐昌市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且满三个月或以上 。
4.第四类生源:非乐城街道户籍租房类生源
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法定监护人之一在乐城街道辖区内有稳定职业(持有与乐昌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需提供半年及以上工资发放清单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等) 。
(2)法定监护人之一持有乐昌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租房证明或房屋租赁纳税证明票据,租住时间到2022年8月31日满18个月或以上 。
(3)(韶关市外户籍生源提供)法定监护人之一持有乐昌市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居住证且满三个月或以上 。
如果法定监护人为了获取乐城街道辖区学位,在工作证明或租房过程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在乐城辖区范围内的入学资格 。
(五)明确报名及招生时限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30日 。
2.报名地点:
报名点设置在乐城辖区内各小学(含九年一贯置学校)及教育局一楼办事大厅 。
(1)乐城辖区各小学:负责对在本校就读的乐城户籍六年级毕业学生的报名;负责对在本校就读的非乐城户籍六年级毕业学生升学条件的审核及资料收集 。
(2)教育局一楼办事大厅:负责对申请就读乐城(坪石)城区初中学校的非乐城(坪石)辖区内小学毕业的乐城户籍学生及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下同)资料的审核和报名 。
(六)明确派位办法
1.乐城辖区内小学毕业学生:升入城区初中学校就读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分两个批次进行对口直升城区初中 。
第一批:第一类生源、第二类生源 。
第二批:第三类生源、第四类生源,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全部对口直升;若学位不足,则按购(租)房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录取,录满为止 。
跨区调剂:家庭住址发生变化的,学生可以根据其家庭实际住址填报一所与实际住址对应的意向初中学校志愿(提供相关资料,学校负责审核并保存相关资料以备核查) 。若意向初中学校富余学位足,则全部调剂;若意向初中学校富余学位不足,则实施抽签办法进行调剂 。
2.乐城辖区外小学毕业学生:在乐城辖区内符合升入城区初中学校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派位工作完成后,根据富余学位情况进行派位 。
3.已正式被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重复派位 。
4.乐昌市坪石辖区参照乐城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工作意见进行派位 。
咨询电话:0751-5559934或0751-5553929 。
附件:乐昌市2022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