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
【合同履行地的确认方法是什么】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 备战中考的励志祝福句子图片
- 成吉思汗的墓在哪里
- 关于头尾的成语有哪些
- 美团怎么用的
- 土鸡窑的做法如何腌制鸡比较好
- 槐树的花朵很漂亮那么哪种槐树的花朵是可以吃的
- 剪娃娃头发型教程
- 古代重私利而轻大义的人2个
- 什么是60面粉
- 蜜蜂的英文单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