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是否要交之前的物业费

【二手房是否要交之前的物业费】转让房屋时遗留的欠费问题 , 从法律上讲 , 应该与房产买受人无关 。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 , 合同是两者之间的问题 , 不能涉及第三人 。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买房人 , 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 。简单来说 , 房子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 。新业主购房后与物业公司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 , 只对入住后的物管费承担缴纳义务 。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 , 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 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 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 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 , 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