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判决如何过户给别人


房产判决如何过户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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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不动产转移的做法是,法院判决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当事人持身份证明、法院裁定文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 。
当事人不配合新房屋所有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新房屋所有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协助文书送达房管部门 。之后,新房屋所有人可凭上述资料单方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但如原持有人因故未能交出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使新房屋所有人仍无法办理房屋权属手续的 , 可按以下程序办理过户手续:
权利人(申请人)为个人时,请持身份证明向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法律事务科提交公告申请 。同时提交法院的裁定书(判决书)和身份证明(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通过拍卖程序成交的 , 还应当提交拍卖委托书和法院委托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
法院决定如何转让财产所有权 。【房产判决如何过户给别人】对于法院判决的房屋,判决生效后 , 过户有两种方式:1 。双方直接去当地房管局,根据法院判决书和相应材料办理过户 。2.如果对方不积极配合转让,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转让进行强制执行 。
一纸判决书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大家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容易产生各种纠纷,当事人可能会诉至法院 。如果法院判决对方把房子给买方,并出具判决书 。那么买家有一个判断,房子应该怎么过户?接下来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一份判决书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1.双方凭法院判决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并缴纳相关税费 。房管局受理申请后,会开具回执,购房者届时会领到新的房产证 。如果原业主不配合办理登记手续,我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将协助文书送达房管局后 , 我们可以单方面携带相关资料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
2.如果原业主因故不能交出房产证,那么我们可以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向房管局法律事务部门提出公告申请,法律事务部门受理后30日内起草公告 。申请人缴付公告的广告费后 , 本署职员会在报章刊登上述公告 。报纸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可凭相关资料向房管部门申请房屋权属登记 。
3.拿到法院判决书后,大家需要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不同城市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资料可能会有所不同 。具体过户流程请咨询当地房管部门工作人员 。法院判决的房地产过户,还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契税、增值税等相关过户费用 。因为转让费属于房管局的行政或税务收费 。
我总结一下:我在这里简单给大家介绍一下 , 有判决的房屋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希望大家看完这篇文章,能明白法院判决房屋过户的过程 。
有一个判决转让房子的过程第一,法院对房产转让过程的判决是怎样的?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判决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当事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明、法院裁定文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即过户手续 。当事人不配合新房屋所有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新房屋所有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协助文书送达房管部门 。之后,新房屋所有人可凭上述资料单方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
2.法院强制执行强制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要取得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仅基于交付取得实物占有是不够的 , 还要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这是物权公示原则的要求 。因此,在交房判决中,义务人的义务不仅仅是将作为判决标的的房屋交付给权利人 。由于现行的房屋转移登记采取的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合意转让的制度 , 因此,义务人还应当为权利人提供必要的转让手续,比如作为转让人签署相关手续 。从这个角度来看,房屋交款的判断包括两项义务:实物交付和协助办理过户 。两项义务构成完整的权利转移 , 缺一不可,因此后一项义务不能视为前一项义务的附随义务 。
在房屋给付判决中,当义务人拒绝协助房屋过户时,权利人是直接向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房屋过户,还是向法院申请执行,然后由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凭《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这是有争议的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证照转移手续的 , 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这是人民法院为产权转移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明文规定 。当事人可以凭有给付内容的裁判文书直接向登记部门申请调取的,不适用本规定 。而且,与当事人依据裁判文书直接申请过户的操作模式相比,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向有关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操作模式效率更高 。
三、财产分割判断?
从诉讼理论的角度来看 , 离婚案件中的很多问题都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 。如果认为离婚案件裁判文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属于确认判决,这些处理结果不能申请强制执行 。不仅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转让不动产,也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交付动产或不动产 。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在实践中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 。
事实上 , 财产分割判决的内容可以分别构成确认判决或给付判决 。具体来说:
1.如果某一特定动产或不动产实际上由夫妻一方占有,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判决认定属于他们的,则该判决构成确权判决 , 此时不存在执行问题 。
2.特定动产或不动产实际为一方配偶占有 , 登记在一方配偶名下,裁判认定属于另一方配偶的,构成给付判决 。此时应认为裁判事实上含有给付义务,权利人可以据此申请强制执行 。
3.特定动产和不动产为夫妻共同所有,登记在双方名下,判决确定归其中一方所有,也构成给付判决 。
综上所述 , 只要是法院判决后的房产都可以直接到房管部门进行过户 , 那么法院判决房产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可以直接咨询当地房管部门,只要手续齐全,合理合法,很快就能办理 。
有法院判决书的房子怎么过户?双方可持法院判决书、身份证明、原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材料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不同城市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资料可能会有所不同 。具体过户流程请咨询当地房管部门工作人员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 , 经依法登记后生效;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可以凭法院的判决书直接转移财产吗?法律分析:房产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直接过户 。有了判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后会安排执行法官,然后向执行法官申请执行通知书,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但在性质上,法院关于房屋转让执行的裁定属于仅具有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而非直接变更物权关系的裁定,不属于直接导致涉案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 , 转移房屋所有权的法律文书 。也就是说,过户手续完成后,就意味着产权的转移 。办理过户时,如果对方不在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屋登记部门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办理 。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凭法院判决书直接转移: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地产权属证书;(四)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材料;(5)其他必要的材料 。前款第(四)项所称材料 , 可以是买卖合同、交换合同、赠与合同、遗赠、继承证书、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证明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其他材料 。
第三十五条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在协助执行通知书中请求房屋登记机构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 。
以上解释了如何将房产判断转移给他人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