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营业执照网上申请 个体户营业执照

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
1.需准备店面房产证复印件,(是租的房子还要租房协议书)
2.身份证复印2张  , 一寸照片5张.
3.到当地工商所申领表格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
4.再到税务所办税务登记证 , 现在好象还得办行业代码证 , 在质检局 。
5.拿到税务登记证后申请发票 , 发票申请分2种:第一 , 按定税方法 , 即每月不管有没有营业额都是每月交纳相同的税额;第二是根据开具发票的金额每月按税率缴税
6.整个过程收费大概在500元左右 , 时间大概是15-30天 , 这个各地不同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由于经营主体有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之分 , 所以登记手续也稍有不同 。个体户开业登记 个体户开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批、发执照 。首先 , 申请人持文件、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 并提交申请书和下列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上岗证等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初步审查 , 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当全部审批结束后 , 申请人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即向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 。私营企业开业登记 私营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和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一般分为有限责任公司、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三种形式 。私营企业开业登记 , 是指私营企业筹备工作就绪后 ,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在某一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办理正式的营业登记 。其开业登记程序为: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 , 就人员、经营范围、登记主管机关等取得初步意见 。再领取、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 , 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 。其次 , 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必需的文件、证明 。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查、核准 , 10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因为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手续较为繁杂 , 故应提交的文件也比较多 。包括: (1)申请人身份证明 。独资企业申请人是投资者本人 , 合伙企业申请人是指合伙人推举的负责人 。(2)凡是申请开办私营企业的人员 , 必须出具居民身份证 , 并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如下证件:城镇待业人员应提交待业证明;个体工商户应提交营业执照;辞职、退职人员应提交原单位出具的辞职、退职证明;离退休人员应提交离休、退休证;停薪留职的科技人员应提交停薪留职协议书和资格证书;符合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 应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 。没有领发居民身份证的农村村民应提交户籍证明 。3)场地使用证明包括:自有私房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房屋、场地应提交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有关房地产证明及管理部门许可使用证明;使用土地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验资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应提交公司章程及董事长、董事、监事等任职文件 。(7)开办合伙企业 , 需提交合伙人的书面协议 。合伙协议应载明以下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地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 ,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等 。合伙协议可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法 。合伙协议须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2、到银行开户 经营者将所拥有的资金存进自己选定的银行并开设银行帐户 。3、办理《法人代码证书 根据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和保护企业法人的权力不受侵犯 , 经营者还需到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办理《法人代码证书》 。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时 , 企业须提交由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热照 , 携带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上一级主管部门的代码证或复印件 4、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1)个体办证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 到税务分局领取并填写《个人税务登记表》 , 附带工商执照副本原件 , 到“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企业办证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全国统一代码证、法人证书及企业公章 , 到地方税务局领取填写《企业税务登记表》 , 领取微机编码及纳税专户帐号 。再带《企业税务登记表》及上述附属资料到市局办证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5、到卫生防疫站办理卫生许可证 (1)组织员工到所在地的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身体检查 , 以办理个人健康合格证 (2)企业向卫生防疫部门提出申请 , 办理卫生许可证 6、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7、申请开业登记表 办完以上手续后 , 标志着一家企业所需的各职能部门的批准已完成 , 即可到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申请企业登记表》 , 准备择日开业 。

个体户营业执照网上申请 个体户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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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手续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
1、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由于经营主体有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之分 , 所以登记手续也稍有不同 。
1)个体户开业登记
个体户开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批、发执照 。
l 首先 , 申请人持文件、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 并提交申请书和下列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上岗证等 。
l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初步审查 , 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
l 当全部审批结束后 , 申请人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即向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 。
2) 私营企业开业登记
私营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和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一般分为有限责任公司、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三种形式 。私营企业开业登记 , 是指私营企业筹备工作就绪后 ,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在某一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办理正式的营业登记 。其开业登记程序为:
l 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 , 就人员、经营范围、登记主管机关等取得初步意见 。
l 再领取、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 , 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 。
l 其次 , 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必需的文件、证明 。
l 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查、核准 , 10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
因为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手续较为繁杂 , 故应提交的文件也比较多 。包括:
(1)申请人身份证明 。独资企业申请人是投资者本人 , 合伙企业申请人是指合伙人推举的负责人 。
(2)凡是申请开办私营企业的人员 , 必须出具居民身份证 , 并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如下证件:城镇待业人员应提交待业证明;个体工商户应提交营业执照;辞职、退职人员应提交原单位出具的辞职、退职证明;离退休人员应提交离休、退休证;停薪留职的科技人员应提交停薪留职协议书和资格证书;符合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 应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 。没有领发居民身份证的农村村民应提交户籍证明 。
(3)场地使用证明包括:自有私房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房屋、场地应提交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有关房地产证明及管理部门许可使用证明;使用土地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
(4)验资证明 。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6)应提交公司章程及董事长、董事、监事等任职文件 。
(7)开办合伙企业 , 需提交合伙人的书面协议 。合伙协议应载明以下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地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 ,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等 。合伙协议可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法 。合伙协议须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
2、到银行开户 经营者将所拥有的资金存进自己选定的银行并开设银行帐户 。
3、办理《法人代码证书
【个体户营业执照网上申请 个体户营业执照】根据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和保护企业法人的权力不受侵犯 , 经营者还需到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办理《法人代码证书》 。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时 , 企业须提交由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热照 , 携带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上一级主管部门的代码证或复印件
4、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1)个体办证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 到税务分局领取并填写《个人税务登记表》 , 附带工商执照副本原件 , 到“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企业办证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全国统一代码证、法人证书及企业公章 , 到地方税务局领取填写《企业税务登记表》 , 领取微机编码及纳税专户帐号 。再带《企业税务登记表》及上述附属资料到市局办证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5、申请开业登记表
办完以上手续后 , 标志着一家企业所需的各职能部门的批准已完成 , 即可到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申请企业登记表》 , 准备择日开业 。根据相关资料 , 大律师网为您指导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流程:
一、 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2、 办理窗口:经营场地所在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或工商所
3、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当场决定)
4、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免费
二、 法定依据:
1、《个体工商户条例》
2、《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三、 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经营场地所在的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或工商所提出申请 , 经审查、核准后 , 在承诺时限内申请人凭《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领取营业执照;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 当场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职权范围的 , 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 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
四、 申请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 , 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4、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 , 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 , 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 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
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 , 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 , 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 , 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 , 属城镇房屋的 , 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登记簿载明的用途使用住宅 , 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 。确需改变的 , 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 , 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经规划、国土、卫生、环保、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属非城镇房屋的 , 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
6、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 , 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
7、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 , 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 , 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