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三月实行的是什么制度

土司制度实行的原因是什么?土司是中国官名,始设于元朝,用于封授给西北、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部族首领,土司的职位可以世袭,但是袭官需要获得朝廷的批准 。元朝的土司有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三种武官职务 。明朝与清朝沿置土司,自明朝起,增加了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三种文官职务 。土司对朝廷承担一定的赋役,并按照朝廷的征发令提供军队,对内维持其作为部族首领的统治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通过剿匪、土地改革、民族区域自治等措施,土司制度彻底被废除,以民族自治地方的各级政府所代替 。

1952年三月实行的是什么制度

文章插图
农村村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制度是什么?【1952年三月实行的是什么制度】《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 “农村村民出卖、 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 地管理的意见》规定: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 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M定的标准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 。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
基地的,不得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