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梅菉街道公办小学招生指引 吴川市小学招生详情


吴川梅菉街道公办小学招生指引 吴川市小学招生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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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梅菉街道公办小学招生指引(方式+顺序)
1.招生方式
采取划片、按录取类别的先后顺序和志愿相结合的方式招生 。
(1)"人户一致"(梅菉户籍地址与居住地房产证地址一致) 的儿童安排入读对口学区学校 。
(2)有菉隶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有梅菉户籍)的适龄儿童 。
(3)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湛江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湛府〔2015〕16号),在梅菉街道内 已经拥有住房并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接受户主提 出子女入学的申请,享受户籍适龄儿童同等待遇安排入读对口学校 。
(4)赴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 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在当地居住或工作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子 女、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华侨子女等优待对象的适龄子女入 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省、市、县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
(5)按照吴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法定监护人在梅菉街道购买 商品房其子女就读小学初中待遇问题的批复》(吴府函(2016) 15号),市教育局《关于法定监护人在梅蒙街道有自建房其子 女就读小学初中待遇问题的意见》(吴教〔2016〕56号),非 梅慕街道户籍学生,其法定监护人在梅慕已购买商品房或有自建 房,且具备相应条件的,可享受与梅菉户籍学生就读小学的同等待遇 。
(6)外市人员在梅菉街道务工5年以上(含5年),在当地有 稳定工作,有稳定住所,有稳定收入,并缴纳社保费,其子女属 随迁子女,采取根据个人志愿的方式安排公办小学学位 。
(7)在梅菉街道连续经商3年以上(含3年)、依法纳税, 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保单、纳税 单等),其子女采取根据志愿的方式安排公办小学学位 。
2、招生顺序
【吴川梅菉街道公办小学招生指引 吴川市小学招生详情】以学校为招生单位,按照学校招生对象类别的先后顺序录取 。
录取顺序为: (1)录取"人户一致"(梅菉户籍地址与居 住地房产证地址一致或同一学区)的适龄儿童;(2)录取有梅 菉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有梅菉户籍)的适龄儿童;(3)录取具有梅菉房产证(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梅菉房产证的 适龄儿童;(4)录取符合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5)录取 法定监护人在梅菉有自建房或商品房且已入住但暂无房产证的 适龄儿童;(6)录取父母在梅菉务工(5年以上、有关证件齐 全)的外市适龄儿童(指外市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录取 父母在梅菉经商(3年以上、有关证件齐全)的适龄儿童 。
招生时按上述顺序依次录取,直至录完相应学校的招生计划 为止 。
(1)如果某所学校(例如沿江小学、梅菉中心小学等) 录取至某类学生时,由于招生学位限制,无法完成该类学生的录 取,则按主要类别证件颁发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
(2)按招生对 象顺序未被录取的儿童,依照志愿顺序,再按主要类别证件颁发 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 。
(3)仍未被 录取的儿童,如果服从分配,由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有学位 的学校就读 。
(4)还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街道招生领导 小组根据其它学区儿童志愿情况,依照志愿顺序安排适龄儿童到 该校就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