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违法行为怎么处罚


不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违法行为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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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采取紧急制动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掉头或者超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交通的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
2.例:林某驾驶粤A号牌公交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南海路时,未保持安全距离 , 与驾驶粤A号牌公交车的徐某相撞 。事故无人员伤亡,双方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实和原因均无争议,后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
在这起事故中,林负全部责任,并根据我国《交通安全法》和《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处以200元罚款 。但林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未将罚款存入银行的 , 按照有关规定,每日按罚款金额的3%计罚,数额不超过原罚款本金 。因此,在这一违法行为中,将向林收取200元的最高罚款 。
【不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违法行为怎么处罚】以上说明了如何处罚不与前方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违法行为 。本文到此结束 ,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