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飞钱的功能

【唐朝飞钱的功能】飞钱始于唐宪宗元和初年,有两种形式:一是官办 。商人在京城把钱交给诸军、诸使或诸道设于京城的“进奏院”,携券到其它地区的指定地方取钱;二是私办 。大商人在各道或主要城市有联号或交易往来,代营“便换”,以此牟利 。这种汇兑方式一方面减低铜钱的需求,缓和钱币的不足,同时商人前往各地进行贸易活动时,亦减轻携带大量钱币的不便,使各地之间的商业往来更加方便、快捷,有利于商业的繁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