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涉外离婚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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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 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 。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 , 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
【法律依据】
【涉外离婚的管辖权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五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 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