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若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予优先考虑将子由父方抚养: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或有其他重大疾?。?影响孩子成长的 。
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 , 不尽抚养义务的 。
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
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
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
【男方争夺抚养权的条件都有哪些】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
- 抚养权打官司需要多久
- 争抚养权有利自己证据有哪些
- 起诉变更抚养权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 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
- 男方每月需出多少抚养费
- 哪些情形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离婚抚养权怎么定
- 怀孕打胎男方要赔偿多少
- 男方转移财产离婚财产分配怎么办
- 不变更抚养权能迁户口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