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虚假广告,正在毁掉中国医药,互联网药品广告不是法外之地

来源:CIO合规保证组织
作者:CIO专家-苁蓉
随着新媒体、自媒体时代的飞速发展 , 互联网广告从电脑端向移动端扩展 , 多样性、多元性、广泛性的特征更趋明显 , 利用广告植入、通过演员口播、直播带货等发布药品广告的现象并不鲜见 。
2021年11月26日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公告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 , 结合当前互联网广告监管新形势、新要求 ,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

未成年|虚假广告,正在毁掉中国医药,互联网药品广告不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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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第四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为例 , 其中药品行业较为典型的:重庆某医药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 当事人为推销产品 , 在某综艺节目中通过演员口播“止痒就是快 , 无色无味更清爽”“推荐您用绿色装”等内容的方式发布广告 , 不能提交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进行审查的文件 , 且广告中未标明禁忌、不良反应 , 也未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字样 。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条款规定 。 2019年8月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依据《广告法》作出行政处罚 , 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 并处罚款90万元 。 此次举措对药品行业新兴广告做出了严厉的处罚 , 同时也对药品行业新兴广告起到了震慑作用;那么药品广告发布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未成年|虚假广告,正在毁掉中国医药,互联网药品广告不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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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和烟草广告;这点是针对互联网新时代提出的新要求 , 在原处方药广告不得发布的范围上做出了调整;药品广告经营者应该及时自查 , 如有利用弹窗、链接等发布处方药广告的 , 应该及时清理 。
针对非处方药广告 , 明令禁止向未成年的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发布药品广告;经过审查需要发布的广告 , 应当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 , 不得剪辑、拼接、修改 , 不得增加链接、二维码等内容 。 进一步规范了广告受众群体和发布内容 , 未成年人自我判断意识相对薄弱 , 药品广告经过剪辑等加工后容易让未成年人产生错误的判断 , 从而影响其购买的决策 。
次举措既保护了未成年人 , 同时对发布的内容提出明确的要求 , 剪辑、拼接、修改会造成受众群体对药品广告信息断章取义 , 从而错误理解药品的实际功效等内容 。 药品广告经营者应在广告制作和发布时明确产品定位 , 切不可向未成年人群体错误的发布或取巧 , 发布利于药品销售的信息 , 而隐藏禁忌、不良反应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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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中详细阐述了药品广告审查和发布的要求 , 笔者认为其中最大的利好是第十八条 , 将药品广告批文期限从原来的1年进行适当延长 , 结合药品批准文件的有效期 , 药品广告批文最长可以是5年 , 大大降低了药品经营者申请广告批文的频次 , 节约了药品经营的成本 。
目前 , 随着互联网新时代的到来 , 药品广告在互联网的执法难度之大 , 链条之长、环节之多 , 其合规性还有待完善;作为医药健康从业者 , 应坚持正确的导向 , 落实主体责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 , 避开未成年群体 , 真实、合理的介绍和宣传所经营的药品 , 不夸大疗效 。 互联网等新媒体发布的广告将纳入监管范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