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手提行李规定

【飞机手提行李规定】1、每位头等舱、公务舱旅客可携带两件随身物品 , 且每件重量不得超过8千克(17磅);每位经济舱旅客可携带一件随身物品 , 且重量不得超过5千克(11磅) 。每件随身携带物品长、宽、高三边分别不得超过55厘米(22英寸)、40厘米(16英寸)、20厘米(8英寸),保证可以放置在航空器客舱上方的封闭式行李架内,或放置在您的前排座椅下 。
2、如不能以上述方式放置 , 或由于超重超大的原因 , 或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则应当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