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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方式为:
【工伤医疗费用怎样报销】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人员所在单位先行支付 。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 , 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
继续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 , 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
以上解释了工伤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这篇文章已经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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