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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流抚养调解书规定是怎样的】轮流抚养调解书有以下相关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 , 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 , 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 , 即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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