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官司程序怎么走


打离婚官司程序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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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 起诉阶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提交的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受理决定,并予以立案;否则 , 退回原告的文件和材料,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
第二阶段,审判阶段:
1.审判前的准备
2.审前调查
3.开庭
第三阶段,判断阶段:
1.法院调解;
2.调解不成的,应当作出判决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诉讼的程序是什么?法律分析:离婚程序如下
1、起诉阶段,提交起诉书,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
2.答辩阶段:被告提交答辩状的,法院应当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
3.审判阶段:庭审、法庭调查、双方质证,查明事实真相,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4.生效阶段:法院送达判决法律文书,双方签字生效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向和抚养子女的意向 。财产、债务处理等事宜协商约定 。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 ,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 , 应准予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
第1085条子女离婚后由一方直接抚养的,由另一方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协议或者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 。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 。
南京冠讼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有专门从事刑事事务的主任和具有民事、行政经验的高级合伙人 。"
离婚程序的各个阶段是什么?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提交的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 , 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受理决定,并予以立案;否则,退回原告的文件和材料,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
第二阶段 , 审判阶段:
1.审判前的准备
2.审前调查
3.开庭
第三阶段,判断阶段:
1.法院调解;
2.调解不成的,应当作出判决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已经破裂 , 调解无效的 , 应当准予离婚 。
【打离婚官司程序怎么走】以上解释了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这篇文章已经分享到这里了 ,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