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晚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
2022年第7号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
二、经国务院批准 , 自2023年1月8日起 , 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
特此公告 。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同时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
一图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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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向真
来源:健康中国、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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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新冠肺炎”更名,1月8日起实施“乙类乙管”,戳这儿→看看有哪些变化?】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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