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忻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紧急提示( 二 )


六、坚持做好个人防护 , 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 请广大市民坚持科学配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不扎堆 , 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 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的卫生习惯 , 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 , 请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 , 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 , 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七、注意节日期间饮食 , 守护好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节日期间注意劳逸结合 , 饮食荤素搭配 , 不暴饮暴食 。 选购生鲜食品时 , 请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 , 正确佩戴口罩 , 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反套住手挑选冷冻食品 , 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要注意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检疫证明等食品标签内容;购物后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清洗双手 , 洗手前 , 双手不要碰触口、鼻、眼等部位;处理食材前要洗手 , 生熟分开 , 生食处理完毕 , 要及时清洁、消毒双方和砧板 。 在处理生鲜食品时 , 注意不要在水龙头下直接冲 , 防止飞溅 , 避免对周边环境污染 。
八、履行防控法律责任 , 常态化疫情防控须臾不可放松 。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 , 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 。 请广大市民朋友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 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公民的法律责任 。 对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
忻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检测|忻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紧急提示】202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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