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阳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26号)

阳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26号)
阳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第26号)
岁末年终 , 两节将至 , 近期省外多地疫情形势严峻 , 邻近的陕西省多市疫情仍在发展 , 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和扩散风险 , 确保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节日 , 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 市疫情防控办发布如下通告:
一、严格落实来(返)泉人员防控要求 。 即日起 , 省外来(返)泉人员均要提供“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不能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的须在第一落点进行核酸检测 , 并主动向社区(村)、所住宾馆酒店报备 , 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有西安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 , 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口岸、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冷链相关企业从业人员)及有病例报告但未调整风险等级地市旅居史的人员 , 尽量避免来(返)泉 。 对不遵守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发传染病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 ,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
二、严格人员出行要求 。 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 , 元旦、春节期间 , 提倡就地过节 , 坚持非必要不出境 , 非必要不跨省出行 , 如确需跨省出行 , 返泉后须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 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高风险岗位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冷链相关企业从业人员及其他高风险岗位)应尽量避免出行 , 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并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备;发热病人、健康码异常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 , 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 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
三、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 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 “两节”期间应严控大型会议、大型培训、大型演出、年会、展销促销、集市、庙会等聚集性活动 , 提倡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 , 提倡“喜事缓办 , 丧事简办 , 宴会不办” , 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 。 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 , 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 , 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
四、加强重点单位和场所疫情防控 。 火车站、客运汽车站等交通场站要继续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等防控措施 , 做好进出人员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查验 。 商业购物、餐饮住宿、公园景区、文化娱乐等场所 , 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等管理要求 , 室内外文娱场所按可容纳人数的75%进行控制 。
五、强化责任落实 。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 做到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应急预案、有预留隔离场所;落实好员工行踪管理、健康监测等措施 。 重点行业从业人员须完成疫苗全程接种才可上岗 , 密闭公共场所在醒目位置摆放或悬挂疫情防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示牌 。
六、加强个人防护 。 全市人民要认真落实个人防控责任 , 主动规范接种疫苗 , 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和勤洗手等良好习惯 , 减少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 , 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人群减少出行 , 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 , 共同构建抗击新冠病毒免疫屏障 。
(以上措施自通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3月15日施行 。 )
阳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采编丨阳泉日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刘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