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柳林县疫情防控办健康提示

2021年12月27日0时-24时 , 陕西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80例(西安市175例、咸阳市3例、延安市2例) , 自12月9日以来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831例(西安市810例、咸阳市11例、延安市9例、渭南市1例) , 疫情仍在持续发展 , 近日发现有零星外溢病例 , 12月22日我省运城市稷山县报告1例从西安返回的无症状感染者 。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 鉴于陕西省西安市、延安市、咸阳市、渭南市等地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 , 特别是在封控区之外发现了阳性病例 ,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 , 柳林县疫情防控办健康提示:
一、自12月4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延安市、渭南市旅居史的入柳返柳人员 , 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 , 立即向所在地社区(村)、所在单位、所住宾馆酒店报备 , 按要求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
(一)上述地区入柳返柳人员必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二)对12月4日-14日有上述地区旅居史的入柳返柳人员 , 全部实施2次核酸检测 , 2次采样间隔24小时以上 。
(三)对12月15日-28日后有上述地区旅居史的入柳返柳人员 , 按照“填平补齐”原则 , 实施“14+3”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隔离期间 , 在第1、7、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不足14天的 , 参照相应的核酸检测频次执行 , 但应至少间隔24小时以上 , 且不少于2次 。
二、自12月20日以来有运城市稷山县、新绛县旅居史的入柳返柳人员 , 要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所在单位、所住宾馆酒店报备 , 并实施“7+2”居家健康监测 。
三、按照国家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 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的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 , 有病例报告且有外溢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 原则上不得入柳返柳 , 执行特定公务、保障生产生活运输等人员确需入柳返柳的 , 经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批准 , 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做好沿途个人防护 , 落实我县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入柳返柳 , 确需入柳返柳的 , 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并遵守我县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
四、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坚持“非必要不出省”的原则 , 近期尽量避免跨省出行 , 特别是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 。 如确需前往 , 按照“谁申请、谁批准、谁负责”要求 , 严格履行请假报备程序 。 出行前认真查询目的地疫情风险状态和疫情防控政策 , 外出期间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 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返柳后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向单位、社区主动报告 , 落实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
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 , 我县在柳林高速东口、高速西口、军渡高速出省口、军渡307国道出省口、火车站、汽车站设立疫情防控检查站 , 对所有入柳车辆司乘人员查验行程码、健康码、新冠疫苗接种记录 , 开展体温检测和症状监测 。 凡14天内有陕西西安市旅居史的人员 , 予以劝返;14天内有除西安市外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旅居史的人员 , 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无法提供者将予以劝返 。
六、汽车站、火车站等交通场站要加强旅客信息查验、落实体温检测、“三码联查”等要求 , 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 按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实管控措施 。 按照“填平补齐”原则 , 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3”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中风险地区人员实施“14+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 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 , 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对14天内有西安市、咸阳市、延安市、渭南市旅居史人员 , 按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