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普法】在朋友圈卖连花清瘟、抗原,或违法!

随着疫情政策的调整 , 连日来 , 连花清瘟、布洛芬、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等防疫用品迅速成为“网红”物资 。
这些防疫用品不仅“一药难求” , 而且还“高价” , 而这也让朋友圈悄悄的出现了新的“生意经”:“少量现货”“货源直供”“正品保障”等词开始频繁出现在我们熟悉的社交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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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
在朋友圈贩卖防疫用药或者防疫用品等行为
【微普法】在朋友圈卖连花清瘟、抗原,或违法!】合法吗?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微普法】在朋友圈卖连花清瘟、抗原,或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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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药品零售 , 需取得药品经营资质
药品安全关乎普通百姓的生命健康和用药安全 , 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 , 从事药品零售活动 , 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 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 , 不得经营药品 。
而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布洛芬这些属于药品 , 新冠抗原检测试剂、N95医用口罩属于医疗器械 。 因此 , 个人或者经营主体在未取得经营资质情况下在微信群、朋友圈、抖音等社交平台贩卖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 , 涉嫌违法违规 , 轻则受到行政处罚 , 重则构成刑事犯罪 , 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 , 责令关闭 ,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 , 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 , 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 , 按十万元计算 。
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刷屏卖药的人 , 多数都属于没有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个人售卖药品的行为 , 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 轻则受到行政处罚 , 重则构成刑事犯罪 。
朋友圈非法外之地
所以想通过朋友圈卖药品需谨慎
千万别因小失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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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在线学习试题
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刷屏卖药的人 , 多数都属于没有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个人售卖药品的行为 , 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 轻则受到行政处罚 , 重则构成刑事犯罪 。
1、正确;2、错误
上期微信在线学习试题答案:1
▌本文来源:中国普法
▌编辑发布:孙婷婷;审核人:王盼王洁返回搜狐 ,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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