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杀病死羊市场出售 秀屿一无良男子获刑6个月

【宰杀病死羊市场出售 秀屿一无良男子获刑6个月】日前,莆田市秀屿区法院审结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被告人唐某因宰杀两只病死羊出售,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称,唐某2013年初至同年8月份,共收购十几只病死羊,屠宰后用于销售 。其中,2013年8月份,唐某经同案人王某(另案处理)介绍,以低价分别向张某和朱某各购买一只病死羊,宰杀后将两只病死羊送往笏石镇市场销售,获利500元 。经人举报,2013年8月26日,唐某在自己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以营利为目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品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唐某宰杀出售两只病死羊,有本人供述及证人证言互相印证,足以认定 。但指控唐某另有宰杀出售十几只病死羊,因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故该部分指控不予支持 。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亲属能代其预交罚金,在量刑时一并考虑 。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