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证一假冒 莱芜两家单位被市食药监局查处

大众网莱芜4月13日讯(采访人员 亓秀宝)13日 , 大众网采访人员从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 , 市内一家“大桶水”生产企业无法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 被执法人员当场关停 。一单位因盗用其他品牌批准文号的假冒保健食品被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时查处 。
据悉 , 为了让市民喝上“放心水” , 近日 , 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网上举报线索 , 对市内一家“大桶水”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 该单位无法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 被执法人员当场关停 , 对其生产车间的电源控制柜、拔盖机进行了查封 ,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
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市民 , 在购买“大桶水”时 , 要注意观察食品标签 , 是否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 是否加贴“QS”标识 , 如发现违法生产行为 , 请及时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
【一无证一假冒 莱芜两家单位被市食药监局查处】据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 , 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在监督检查时查处一起涉嫌假冒保健食品案 。该批涉案保健食品1个品种 , 共计100盒 , 总价值1100元 , 初步判断为盗用其他品牌批准文号的假冒保健食品 。通过标注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协查 , 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依据协查函复函最终确认该批保健食品为盗用其他品牌批准文号的假冒保健食品 , 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 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 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