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男子涉嫌漂白豆芽获利9千万台币 法官轻判遭质疑

中新网4月8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 , 台南市邱姓男子涉嫌以工业用漂白剂浸泡豆芽菜漂白 , 十年来卖出逾万吨问题豆芽 , 让不知情民众吃进肚里 。台南地院法官认为 , 豆芽没验出漂白剂残留 , 与塑化剂、劣猪油相比危害较轻 , 昨天判邱姓男子八个月徒刑 , 得易科罚金 。
法官的判决让外界认为不可思议 。有民众批评 , 既然没问题 , 何不把漂白豆芽菜照三餐煮给法官吃?台南地检署也认为 , 邱使用漂白剂增加豆芽菜卖相 , 且对下游盘商隐匿 , 已构成诈欺 , 将对被告涉诈欺提起上诉 。
邱姓男子(40岁)为让豆芽更白、延长保鲜 , 向黄姓药剂业务员购买俗称“保险粉”的“低亚硫酸钠” , 交由郑姓员工漂白豆芽 , 十年来卖出18000吨问题豆芽 , 不法获利9000万元(新台币) 。
台南市卫生局去年一月揭发邱的恶行 , 他停用保险粉 , 下游盘商却反映卖相差 。四天后 , 他又买保险粉洗豆芽 , 被检警查获 , 台南地检署依法起诉 。
邱姓男子辩称 , 第二次订购的是食品级保险粉 , 黄男则说 , 他没卖过食品级保险粉 , 他不知道不能以保险粉洗豆芽 。法官指出 , “食品安全法”明定保险粉不能添加在生鲜蔬果中 , 不能以不清楚法律卸责 。
【台湾:男子涉嫌漂白豆芽获利9千万台币 法官轻判遭质疑】台南地院发现 , 保险粉主要成分二氧化硫 , 豆芽虽曾浸泡保险粉 , 但洗涤、挥发后较无危害人体安全 。且据“食品药物管理署”函文 , 现有数据无法确定保险粉危害人体 , 也缺乏经保险粉漂白蔬菜会危害健康的资料 。
法官认为 , 与假猪油、塑化剂相较 , 豆芽未残留漂白剂危害较轻 , 加上承认犯行 , 因此判邱男八月徒刑、郑男五个月 , 黄男六个月 , 可易科罚金 。
诈欺部分 , 法官认为 , 菜贩应明了泡过保险粉的豆芽特别白 , 邱不曾骗摊商豆芽没加保险粉也无残留 , 诈欺判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