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现实版“药神”,马鞍山药神案秦才东获刑( 二 )


“假药”的效果胜于真药 , 是一种可悲的现象 , 这些不被国家承认的药物 , 对癌症患者来说可能是生存的希望 , 对法律来说却是不允许存在的东西 。 有人说 , 法律根本就不了将死之人 , 到底是合法地看着别人死 , 还是违法地拯救别人 。 面对这个问题 , 以及现在的判决结果 , 秦才东博士的态度是:“法院是判三缓四 , 我就两个选择 , 如果我欺骗了癌症病友 , 我就上刑场;如果我解决了癌症防治问题 , 最终大家会送我上科学的领奖台 , 我不可能有中间状态 。 ”秦才东的代理律师则表示 , “假药案往往是重罪 , 同意给缓刑算是枪口抬高一寸 。 ”
或许有的人根本就不理解 , 一个救人的人怎么就成了犯罪分子 , 怎么就违法了 , 那么 , 下面从法律的角度 , 看看本案的两个罪名以及缓刑意味着什么 。
另类现实版“药神”,马鞍山药神案秦才东获刑
文章图片
(图源:电影《我不是药神》)
法律问题
1、两个罪名的判断
1、生产假药罪
《刑法》的条款是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 是指明知是假药而生产、销售、提供 , 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
另类现实版“药神”,马鞍山药神案秦才东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