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轻微事故处理流程超过24小时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时限


交通轻微事故处理流程超过24小时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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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时限
在发生了轻微的交通事故的话 , 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双方协商处理 , 也可以让交警来进行处理 , 那么关于这个事故处理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 ,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 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一、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时间
1.暂扣车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 ,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 , 但应开具暂扣凭证 。因检验、鉴定的需要 , 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 , 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
2.责任认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 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 , 一般事故15日内 , 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
【交通轻微事故处理流程超过24小时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时限】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 , 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 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 , 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 , 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 , 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 , 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决定书作出后 , 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 , 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 , 原责任认定部门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 , 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 。
3.伤残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 ,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 , 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 , 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 , 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 , 可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 , 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 , 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
4.赔偿调解
公安机关在查明事故真相、认清事故责任、确定事故损失后 , 可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 , 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 , 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 , 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 , 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在调解过程中 , 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的 , 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代理人因不可抗拒力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的 , 调解时限中断;调解重大、复杂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时限的 , 须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 , 方可延长 。
5.处罚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 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 , 应当根据其违章行为、事故责任和事故后果 , 分别裁决 , 合并执行 。吊扣驾驶证合并执行不得超过18个月 。被处以吊扣、吊销驾驶证的期限 , 则应从处罚裁决之日起计算 。吊扣驾驶证处罚期满 , 交通事故处理未结案的 , 应当发还其驾驶证 。
当事人若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不服 , 可在接到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裁决书后15日内 , 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 , 应当作出复议决定 。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 , 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 ,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轻微交通事故
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 , 不涉及人员伤亡 , 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 如仅车身前后保险杠 , 车灯 , 引擎盖 , 门窗 , 后视镜等外部部件损坏 , 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事故 。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 , 关于这个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间 , 可以直接参照上文中的一些时间分段 , 每一个分段所需要处理的事情是不一样的 , 如果自己是属于责任认定的话 , 那么一般需要在五天之内进行认定 , 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