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业务保险费账务处理

根据出口退免税有关规定 ,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应以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为计税依据,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按出口发票上的金额作为出口销售收入,实际支付境外运费、保险费和佣金时,在取得发票和支付凭证的当月,汇总冲减出口销售收入 。
【出口业务保险费账务处理】因此,出口商品的销售收入 , 一律以离岸价[FOB]为入账基?。?如按到岸价[CIF]对外成交的 , 在商品离境后所发生的应由我方负担的以外汇支付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包括明佣和暗佣)和银行财务费等,以红字冲减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