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无锡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6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61号)
截至2月15日16时 , 无锡市发现2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
2月15日凌晨 , 无锡市锡山区对外市一阳性病例的密接人员及其家人主动开展流调处置 。 15日下午 , 经区疾控中心初筛和市疾控中心复核后 , 该密接人员及其女儿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 , 母女2人随即闭环转运至无锡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 经市级专家组会诊 , 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
接报后 , 市、区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 各项防控措施迅速展开 , 对相关人员的排查、检测、管控及环境采样检测等工作均在进行中 。 截至2月15日16时 , 已排查密接人员482人 , 均已完成采样 , 结果待出 。 已采集环境样本140份 , 已出结果110份 , 均为阴性 , 其中无锡师范附属小学同班级45人及环境样本检测均为阴性 。
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现就进一步加强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及时主动报备
与阳性感染者有轨迹交叉史的人员(主要轨迹附后) , 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及单位报备 , 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 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的 , 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 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二、配合做好流调工作
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 , 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专业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 按要求主动并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和接触史 , 包括到过的地方、接触过的人员等信息 , 切实做到不隐瞒、不谎报 。
三、落实主体责任
各街道(镇)、社区(村)、企事业单位、“两站一场一码头”、酒店宾馆等要落实主体责任 , 加大对外地来锡人员的排查力度 , 按要求严格落实相关人员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 , 形成底数清、人员准、数据实的信息闭环 。 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 明确专人负责 , 坚决彻底做好进口冷链、进口货物、国际邮件等检测、消杀工作 , 做到“逢进必检、层层消杀” 。
四、严格节庆活动和人员聚集
近期 , 元宵佳节灯会、文艺演出等线下活动一律取消 。 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 , 承办5桌以上宴会要向属地指挥部报备 。 全市所有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室内文化场所 , 健身房、游泳馆、瑜伽馆、舞蹈房等室内体育健身场所 , 影剧院、网吧、KTV歌厅、舞厅、游戏游艺厅等娱乐场所 , 公共浴室、美容院、足浴店、保健按摩店等经营性服务场所按接待能力的50%实行限流 。
五、发挥“哨点”作用
药店和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 。 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 , 主动询问活动轨迹及接触史 。 零售药店对前来购买“四类”药品人员 , 严格做好实名登记 , 发现购药人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 , 要立即报告 。
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 继续增强防护意识 , 做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一米线”等日常防护 , 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 从苏州等中高风险地区来锡人员要主动报备 , 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 , 并造成疫情蔓延扩散的 , 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
附:
病例1主要轨迹:
居住在锡山区东北塘街道东方天郡
2月8日 , 下午苏州工业园区大益茶馆;
【疫情|无锡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