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医药集采三年变局:流程趋严密 砍价更合理 药企变理性( 二 )


实际操作中,王杰建议,新研发的新药(快速让老百姓得到实惠)、肿瘤类用药、心脑血管类用药可以提高采购量。张涛建议,慢性病、常见病用药,如降压药、降糖药、降脂药、抗乙肝病毒药等可以提高采购量;辅助治疗药物、有医保限定报销范围尤其是适应症比较窄的药物、抗菌药物可以适当降低采购量。
持续提速扩面
2月18日起,联合采购办公室将开展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信息填报工作。这意味着,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正式拉开帷幕。此次集采的范围,包括阿法替尼口服常释剂型(20mg、30mg、40mg、50mg)等在内的58个品种、208个品规的药品。
回溯过往的几轮集采,从涉及的疾病来看,集采优先开展涉及人群较多、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品种,但不放弃小群体用药:最初主要采购高血压、糖尿病、消化系统疾病等常见病及慢性病用药,后来范围扩大到包括恶性肿瘤在内的重大疾病用药、罕见病用药等领域。
从品种数量上看,每轮集采都逐步增加:2019年进行“4+7”试点城市集采时,采购对象只是25种药品,而2020年的第二批、第三批国采的品种分别增加至32种、55种,2021年第四批、第五批国采以及胰岛素专项采购(第六批国采)涉及的品种分别为45种、61种、16种。
那么医药集采何时才停止?资深医药行业分析师王君(化名)认为,医药集采遵循的原则是“应采尽采”,也就是你能想到的药物都可能纳入集采。集采降价的惠民政策必将贯彻到底,不会丢下任何小群体。对药企来说,这场风暴谁都无法避免,只是先后之别。
医药行业研究员张飞(化名)对采访人员表示,除少数壁垒较高、竞争格局较好的品种外,大部分仿制药都将面临大幅降价、以价换量并最终转换为低毛利产品的集采过程。评价体系不完善的品种会推后集采,非过评化药、生物药、中成药评价体系尚不完善,相关部门或将指导部分地区探索集采规则,为全国推广积累成熟经验。
既然大部分医药品种都将被纳入集采,那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加速开展。提速扩面,是过去几轮集采的总体特征,也是今年医药集采的关键词。前六轮全国集采涉及的药品合计达234种,而国家医保局的最新要求是——力争到今年年底,通过国家组织和省级联盟采购,实现平均每个省份覆盖350个以上的药品品种。
胰岛素专项采购的开展,将医药集采的范围从化学药品拓展到生物药领域。2022年的集采将在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这三大板块中全方位开展。另外,已经成功实施的冠脉支架、人工关节集采以及即将开展的种植牙集采,也意味着高值医用耗材品种集采也在提速扩面。2022年的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还将聚焦骨科耗材、药物球囊等品种。
规则不断优化
过去三年多开展的六轮国采及数轮多省联盟集采,几乎每一次都对规则进行了优化。入围企业数量、报价引导、采购周期等方面的规则设计都得到完善、改进。
入围规则上,“4+7”集采时规定每个品种只有1家企业中标,扩围后中标企业扩大至3家,实施到第五轮时,入围企业数量最多已经可达10家。从源头上杜绝了市场一家独大可能带来的质量下降风险,也保证了行业内多家药企并存的合理竞争格局。
采购周期上,也从最初的12个月延长至2年,再更改为根据中选企业数量分组确定采购周期。最高采购周期可达3年,规则设计更趋合理。
规则优化最明显且最令市场满意的是中标价格渐趋合理化,打破了“唯低价论”的规定。起初的价格比拼、低价中选的规则导致不少药企低于成本价申报,带来了药企倒闭、药品断供等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