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湖南省疾控中心发布最新疫情防控提示

2月15日 ,我省郴州市报告2例香港返湘人员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 该2人于2月14日从香港入境 , 未予采取防疫措施 , 即自驾返回郴州 。 目前正值春节返岗返程、开学之际 , 全球疫情仍在高位流行 , 东南亚疫情日趋严重 , 国内局部地区散发、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 。 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 , 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 , 保障广大群众健康安全 , 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检测|湖南省疾控中心发布最新疫情防控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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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严格遵守出行要求
入境人员(含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须在第一入境城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少14天 ,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未满21天者 , 须在返湘后集中隔离至满21天 。 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 , 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 , 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 。 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 , 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 , 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
02
及时主动报备报告
近21天有境外旅居史或近14天内有外省旅居史人员应及时到当地社区(村)、单位进行报备登记 。 近14天有高中风险区及其所在县(市、区)、封控区、管控区旅居史的入(返)湘人员 , 与感染者轨迹有重合交集的人员 , 健康码为“红码”“黄码” , 行程卡显示前14天内到达或途径的城市名称标有“*”星号的人员;高风险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 , 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 , 主动告知相关旅居史 , 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 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的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措施等 , 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
03
落实健康监测管理
返程后持续关注个人既往14天内的旅居地的疫情状况 , 做好个人及家人健康监测 , 如发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之一者 , 尽快到医疗机构就医排查 。
04
正确使用健康码
健康码是实施防疫医学措施的有效依据 , 各地要结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 , 合理合规合法应用健康码 , 采取相应防疫服务措施 。 任何人不得借码、套码和使用假码 。 出行前要关注个人健康码情况,健康码为红、黄码的人员 , 应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 , 接受专业机构调查 , 配合做好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疫工作 。 对瞒报、谎报红黄码、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的 , 将追究法律责任 。 如发现自己健康码有与风险程度不匹配的情况 , 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 向当地12320、所在社区或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申诉(咨询电话附后) 。
05
主动开展核酸检测
2022年3月15日前 , 所有入湘返湘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 。 因紧急事项入湘者 , 可在抵湘后进行核酸检测 , 在无其他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症状的情况下 , 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可做好个人防护出行 。 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入湘返湘人员抵湘后24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 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