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用|威海创新开展针灸类疾病、小儿推拿门诊统筹试点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采访人员 连宁燕
为了支持中医药传承发展,提高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威海市于2021年7月15日起,创新开展了针灸类疾病和小儿推拿门诊统筹试点工作,参保人员在市中医集团各成员单位门诊以针灸为主治疗规定的针灸类疾病,以及8周岁(含)以下参保儿童门诊治疗规定的小儿推拿类疾病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中医适宜技术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具体保障政策如下:
参保职工在市中医集团各成员单位门诊治疗规定的针灸类疾病时,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其中,在威海市中医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为300元,在职职工、退休职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60%、65%;在威海市泰和中医院、泊于镇卫生院、崮山镇卫生院、西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皇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凤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6家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统称基层医疗机构)治疗的,起付标准为200元,在职职工、退休职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0%、75%。
医疗费用|威海创新开展针灸类疾病、小儿推拿门诊统筹试点】按一、二档缴费的参保居民在市中医集团各成员单位门诊治疗规定的针灸类疾病时,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500元和10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均为60%。其中,在威海市中医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为200元;在基层医疗机构治疗的,起付标准为100元。
参保儿童在市中医集团各成员单位门诊治疗规定的小儿推拿类疾病时,不设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